1. 申请参展的单位请填好“参展回执表”并加盖公章,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; 2. 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全额(或50%)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我们将在收到参展费用后开具发票; 3. 为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,主办机构保留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利; 4.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; 5. 参展商在汇出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帐确认;6. 参展商只有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后,所定展位才可保留; 7. 主办单位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和展台费用后,将发票与《参展商手册》一并寄给参展商。参会代表住宿产品运输等事宜,将以《参展商手册》为准。 8. 参展单位自行转让展位,本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,不退回展费; 9 参展单位自行取消展位,本会将不退回展费; 10.本会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; ◆欲参加本届展会,请来电联系组委会索取参展合同表及展位布置图。